丽江一税务局干部工作之余迷上赌博,俗话说“常赌必输”,为了“搬本”他竟把公款当成他的“私款”,在赌桌上一掷千金。3年时间里,他挪用税款148万余元去赌博。近日,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这名好赌的税官叫付乐喜,是丽江华坪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的会计干部,平时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结报等工作。几年前,迷上赌博的他性情大变。法院查明:2007年至2009年12月案发,付乐喜利用担任会计之便,在管理税票结报和上解税款过程中,采取预收税款不入账、用未结报的税款来冲抵被其挪用的税款等方法,不及时结报纳税人的税款。期间多次挪用税款共1482623.26元供其赌博挥霍,案发后仅退赔了6231.1元,其余1476392.16元无力退赔。
“被告人付乐喜身为国家公务员,为满足个人私欲和享乐,无视国家法律,挪用国家巨额税款进行赌博违法活动,并给国家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惩处”,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并判令其退赔余款1476392.16元。宣判后,付乐喜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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