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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涉嫌强奸案抓获十四天后成功取保并释放

2016年8月23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案件经过:2013年8月的一天,林某作为公司新到的部门负责人,为了方便日后工作的开展,就摆上了几座好酒好菜叫公司的同事一起吃饭。饭桌上大家都喝得特别开心,连公司酒量一般的财务刘小姐因为高兴也喝了不少。刘小姐一直是公司的财务,在公司已有十来年,几年前两人就认识,关系一般且存在一些利益冲突。饭后由于两人都喝得差不多,于是一起回到了公司的新办公地点,到办公地点后刘小姐不停的呕吐,照顾好刘小姐后,刘某回到新办公室的隔壁睡觉,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但第二天却接到了刘小姐打来的电话,告知其强奸的自己,并劝其离开公司,如果不主动离开公司就要报案处理。林某没有离开,于是第二天警察并找上门来将其抓获。办案经过以及辩护要点: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晏华明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属委托后,及时会见了犯罪嫌疑人林某并向公安机关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有关情况。经过分析认为,肖某被关押很有可能是被人诬告陷害,因此,和公安沟通进一步查实案件的真实情况,防止发生冤家错案。辩护意见:根据多方面的了解,公司财务刘小姐是公司的老员工,年龄已是四十多岁,而林某才三十出头,刘小姐也一直希望把自己的亲人安排到林某所在的职位,但林某来到公司后她的这个想法基本不可能实现,于是刘小姐看到机会已来,告林某强奸自己,并借此机会将林某赶出公司。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辩护律师认为:林某涉嫌强奸被诬告陷害的可能性非常大。只有及时和公安沟通查清案件事实才有可能尽快释放林某。案件结果:经过多方努力,警方为了不造成超期羁押,决定对林某取保候审并释放。温馨提示: 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冤假错案,尤其是在过去,公安机关为了及时破案,难免会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情,所以很多案件都是根据被告人的口供定案,如湖北的佘祥林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冤案。如今,中国正走向法治社会,各办案机关的权力将受到严格的监督和限制,如果真是冤枉被公安机关抓获,那么您也不用紧张,认真核对每一份讯问笔录后再签字,然后找专业人士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您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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