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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属于哪里

2014年9月7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看到合同诉讼的具体管辖法院一般应该有合同的签订种类,以及合同履行具体过程来进行决定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合同管辖法院的选择也各有不同,但是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综合考虑对自己诉讼比较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也可以联系律师帮忙选择。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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