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喝多走错ktv包厢,因多看别人女友一眼遭到谩骂。为帮各自的朋友出气,10名男子竟在ktv的走廊、电梯处用啤酒瓶、垃圾桶随意殴打对方人员。期间,一位劝架的保安被打成轻伤。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寻衅滋事案件。
黄某和凤某、陈某、杨某是同事关系,大家都是80、90后,平时关系处的很好。2012年9月28日,凤某打算辞职,当天晚上凤某单位的同事为其送行,饭桌上喝了很多酒,大家吃完饭后提议要去ktv唱歌。凌晨4点左右,凤某一行人便来到市区的一家ktv开了包厢,期间凤某和黄某等人出去买酒水,回来时无意间走错了一个包厢,包厢内走出来一名女子,黄某出于好奇就多看了一眼,岂料被站在女子旁边的其男友看到,随即吐出一句脏话,黄某听后心里很不舒服,两人产生了口角,互相推搡了起来。凤某见状,立即将双方拉开,并劝说黄某回了包厢。但想来想去,黄某都咽不下这口气,正和同事说此事时,包厢的房门却被人一脚踢开,黄某一看是刚走错包厢内的男子司某,司某向其招了招手,黄某的同事见对方主动挑衅,立即蜂拥而出,追至对方包厢。司某的朋友立即拿起桌上的啤酒瓶进行反击,双方借着酒劲,陷入了一片混战。
监控显示,黄某一方7人紧追着司某一方,双方举起啤酒瓶肆意砸向对方,扭打成一团。当司某跑入电梯内时,黄某上前将电梯拦下,双方又用垃圾桶、广告牌等殴打。期间,ktv内的保安几度上前劝阻都没有拦住,只得向公安机关报警。其中一名保安周某在劝阻时被啤酒瓶砸伤,致其体表缝合创口总长达17.4cm。经法医鉴定,周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被害人周某获得了24700元的赔偿款。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一方7名被告人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是共同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家属的帮助下,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的谅解。最后法院判处黄某一方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司某一方的3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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