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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第二审的书面审理

2015年11月3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是不当事人和通知证人、鉴定人、等到庭,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只根据第一审法院上报的全部案卷材料,合议庭便进行评议并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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