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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制度的现状说是什么?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2023年1月1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事抗诉制度的现状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民事抗诉制度自实施以来客观上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纠正了违法行为,在维护和监督司法公正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抗诉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


  1. 案源有减少趋势。由于检法两家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认识不够统一,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行文规定检察院对法院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等案件提出抗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民行检察工作的案源。


  2. 调卷困难,削弱了民行抗行工作的知情权。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基层院要到原审法院调阅原审案卷。在调阅原审案件过程中难度大,有时只能靠关系办理借阅手续,有的甚至不准复印。


  3. 抗诉案件再审环节多,周期长,司法效率低。民事抗诉案件从基层院受理申诉,立案审查到提请上级院抗诉期间,上级院还要进行一番审查才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接受抗诉法院再交由原审法院复查,此每一环节亦无明确的办案期限,到最后开庭审理,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然而到法院后的审结时限最快需要六个月,最慢的多达二年、三年,严重地浪费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公众对检察机关抗诉的可信度。


  4. 抗诉案件再审开庭时,支持抗诉流于形式。据调查,检察人员出席再审开庭时,一般只宣读抗诉书而已,随后开展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时,出庭的检察官面对被申诉方及对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发表大量的辩驳意见时,也不能说明抗诉根据和理由,极大的影响了抗诉效果。


  5. 民事抗诉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到位,社会公众知晓率不高。几年来,基层人民检察院每年都举行宣传月活动,但宣传的主题则侧重于打击职务犯罪职能,对民行检察职能宣传不够深入,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山区的群众缺乏对民事抗诉制度的了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裁判,也不知道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6. 对民事抗诉制度存在主观偏差。首先,认为民事行政抗诉是对法院独立审判权的侵犯。本来民事行政抗诉一直是法学理论和实践中最有争议的问题,由于近年来检察机关单方面强化了民事行政抗诉,因此,形成了以法院为主的限制或取消抗诉制度,以及以检察机关为主的加强检察监督制度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法院认为自己应该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以检察权对法院审判权进行干预,目的是通过这种干预影响法院的裁判。两个最高司法机关更是多次公开论战。最高法院更是凭借其;地利;优势陆续颁布了单方面的司法解释限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的行使,各级人民法院更是采取措施对检察监督采取各种抵制。其次,受到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认为检察院对民行抗诉可有可无。传统观念认为只要保证实体裁判公正,无论程序是否合法都是可以理解的。民事行政抗诉也就是要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本质上也是一个程序问题,法院就会认为实体公正就已经足以,检察院的抗诉只是走过程而已。







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一、什么是公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二、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不行。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但是,加害人充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可以影响量刑的。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处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是会影响量刑。法院法官可以酌情处缓刑。


  三、公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公诉案件是指除了自诉以外的所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诉案件可以撤诉吗的相关资料。公诉案件的主体是检查机关,所以一般是不可能请求撤诉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后协商处理的,可以从宽处罚。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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