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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审案件的处理

2014年3月12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 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 直接改判
3.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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