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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器伤

2016年1月27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锐器是具有锐利的刃口或锐利的尖端的物体。如斧刃、菜刀、柴刀、刺刀、三棱刮刀、匕首、杀猪刀、铁钉、剪刀、铁锥、玻璃片、竹尖等等。锐器伤的特点,是锐器破坏皮肤全层的完整性,使之分离形成创。锐器创的创缘整齐,创口不伴随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根据锐器的形态,创口呈菱形、楔形等,创壁平滑,两壁间无组织间桥。创角尖锐,无撕裂现象。创底平滑,贯通创则无创底。由于锐器有刃口或尖端,形成的创底往往较深。这样骨质上就可以留下有线状刃痕或其他形状的刺痕。有时刃口残片、刺器断尖可留在创内。锐器伤也是凶杀案件中常见的机械性损伤,出现率仅次于钝器伤。根据锐器的形态大小、轻重以及机械力作用的方式不同,锐器伤可分为切、砍、刺、剪四种损伤,即切创、砍创、刺创和剪创。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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