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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有哪些种类?

2014年3月14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回避的种类通常分为两类:

1 自行回避,即法律规定不得参与诉讼的情形下,负有法定职务的人员不需经裁定或者决定,而自动提出不执行职务或者不参与诉讼。

2 申请回避,即依法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或者有其他理由认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案件的当事人及代理人要求司法机关作出决定或裁定不使其执行职务或者参与诉讼。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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