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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怎样看不出时间吗?高院笔迹鉴定机构申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2021年3月27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笔迹鉴定怎样看不出时间吗?



一、笔迹鉴定怎样看不出时间吗


笔记的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时间先后,应当与字迹的书写墨迹与空气发生化学反应有关系,如果墨迹材料成分在空气中很稳定,难度就会增加。当然笔迹上可能会有其他因素有关。从理论上说,假的就是假的,不管怎么伪造,终归会露出马脚或者被识破。伪造笔迹,同样如此,行为人为此终归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行为人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伪证罪、或者包庇罪。建议实事求是,不要以身试法。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如果当事人涉及伪造证据的话就会涉嫌伪证罪。一般来说伪证罪可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做假证包庇的话可以判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高院笔迹鉴定机构申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高院笔迹鉴定机构申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笔记特征


笔迹心理学专家刘兆钟先生将笔迹的特征分为八个方面:


笔画的特征。包括笔画的长大劲健、短小有力、笔画粗而有劲、连环盘绕、笔画刚健、笔画粗细均匀、笔画拘谨、涂满错处不让辨认……等44个特征;


速度和力度;


间架结构特征;


墨色特征;


字形特征;


字行的特征。包括字行的运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间距、字行与边白的距离、字行在格内的位置等;


书体的特征。包括喜写楷书、草书……等10个方面的特征;


章法特征。包括排列整齐、浑然一体、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协调……等10个方面的特征。


对于两种不同角度的汉字笔迹特征分类的比较 前面的两种分类是从笔迹鉴定和笔迹心理分析的两个角度进行的。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既有许多相同之处,又有一定的差异。由于笔迹鉴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鉴定笔迹的异同与真伪,因此,在笔迹的分类上,侧重于把握住那些能够反映出不同特点的笔迹特征。比如“笔痕特征”,在笔迹的鉴定方面,对于是用什么样的笔书写的,是新笔还是旧笔,是完整的笔尖还是破损的笔尖书写的等,对于笔迹鉴定和侦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心理分析的价值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语言特征”。从笔迹鉴定的角度看,“语言特征”反映了一个人的语言习惯和语文水平,比如用词的习惯、词汇水平的高低、语法与修辞的特点和水平等个性特点。这些方面对于笔迹鉴定来说,由于能够反映一个人的语言特点,因此,分析笔迹的这些差异性特征,对于区别笔迹的异同是很重要的。而对于笔迹心理分析来说,书写的语言内容在一定情况下也有助于笔迹的心理分析。但是在一般情况下,笔迹分析是不注意其书写内容的,甚至刻意回避书写内容对笔迹分析的影响作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笔迹鉴定是公民有权利申请的,但在申请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执法部门认可之后才能进行申请,而且在鉴定的时候必须要提供原材料,所以,申请此签订都是有法律程序的,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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