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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 行政罚款是否可以折抵罚金

2020年11月18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

  在我们任何一个人触犯了我国法律的时候都会受到我国司法机关的惩罚,惩罚力度大的处以拘役甚至是死刑,处罚力度小的就是拘留处以罚金。很多人都分不清楚罚金以及行政处罚的区别。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的相关内容。




  一、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


  罚款,是强制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违法分子,在15日内或者当场缴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方法。


  二者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罚金的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而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而罚款则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罚款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但是,对于犯罪分子,刑事和行政是并行的,此时,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二、罚金特征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三、罚金原则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罚金与行政罚款的区别在哪的全部内容。法律对我们都是平等的,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身份或者是财力而有所不同,违反了法律就是会遭到处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行政罚款是否可以折抵罚金

  我国是个法治的国家,如果行为人如果违反的是行政法律,就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一旦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刑事。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行政罚款是否可以折抵罚金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行政罚款是否可以折抵罚金


  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予以惩戒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而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制裁方法。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罚款就不能折抵罚金刑了。不过法院在判处罚金的时候,会酌定从轻判处罚金的数额。


  另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


  1、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


  2、而罚款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机关依照行政法规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是违反海关、工商、税收等这样一些行政法规的人,行政罚款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还有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或诉讼法作出的,罚款的对象是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


  三、刑事案件罚金是怎么计算的


  1、限额罚金。刑法上规定了罚金的数额上限和下限,而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2、无限额罚金。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罚金最低不能低于500元。


  3、比例罚金。犯罪的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就是以犯罪金额的倍数来决定罚金的数额。


  根据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


  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行政罚款是否可以折抵罚金的内容,由此可知,一般情况下,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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