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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自家承包林木 无知男子触犯刑法
2015年1月27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在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取得相关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无知男子砍伐自家承包林区内林木10.08立方米,结果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日前,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将马某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批准逮捕。
2012年9月至12月期间,马某因为自家修建房屋没有木材,便每天拿着手锯和斧头来到自家门口所承包的林区内砍伐落叶松和桦树,并将砍倒的林木砍修之后拖到院子里存放。2013年1月18日被林区看护站的护林员发现,便对马某进行询问,马某称此片林木是他老父亲去世前留给自己的,自己砍伐自家的林木就像自己家里种了麦子秋后可以收割一样,不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采伐许可。后固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马某家院子里发现被砍落叶松203棵、白桦树52棵,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马某所砍林木的立木蓄积量为10.08立方米,构成犯罪。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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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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