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351696522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砍伐自家承包林木 无知男子触犯刑法

2015年1月27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在未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取得相关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无知男子砍伐自家承包林区内林木10.08立方米,结果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日前,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将马某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批准逮捕。

  2012年9月至12月期间,马某因为自家修建房屋没有木材,便每天拿着手锯和斧头来到自家门口所承包的林区内砍伐落叶松和桦树,并将砍倒的林木砍修之后拖到院子里存放。2013年1月18日被林区看护站的护林员发现,便对马某进行询问,马某称此片林木是他老父亲去世前留给自己的,自己砍伐自家的林木就像自己家里种了麦子秋后可以收割一样,不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采伐许可。后固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马某家院子里发现被砍落叶松203棵、白桦树52棵,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马某所砍林木的立木蓄积量为10.08立方米,构成犯罪。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婺城区提振应急精气神 甘做平安守护人
  • 2.春节体育运动受欢迎
  • 3.浦江县开展“入千村、访万户,问需求,建档案、办实事”活动
  • 4.“2018金华旅游总评榜”评选启动
  • 5.8月下旬大批全国各地赛车高手将汇聚永康 共享车辆模型激情赛事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9652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