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351696522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
文章列表

什么情况下酌定从重处罚

2014年5月1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什么情况下酌定从重处罚?本文主要从主体方面、主观方面、客体方面和客观方面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一)犯罪客观方面
  1、 犯罪对象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
  2、 造成了一定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重的;
  3、 有能力和条件消除或减轻危害结果而放任不管的;
  4、 拒不退赃或退赃较少的;
  5、 有能力赔偿损失而不主动积极赔偿损失的;
  6、 犯罪人与被害人关系特殊需要从重处罚的。
  (二)犯罪客观方面
  1、 危害行为持续时间较长的;
  2、 犯罪时间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
  3、 犯罪地点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
  4、 犯罪方法、手段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的;
  5、 违反非刑法法规、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
  6、 挑拨防卫。
  (三)犯罪主体
  1、 再犯(非累犯);
  2、 犯罪人是有犯罪经验和犯罪技能的人;
  3、 国家工作人员非职务性犯罪;
  4、 犯罪前一贯表现不好的;
  5、 犯罪人是有较强认识和控制能力的人。
  (四)犯罪主体方面
  1、 深思熟虑的故意犯罪;
  2、 过于自信的过失(较疏忽大意的过失)为重;
  3、 犯罪目的、动机恶劣、卑鄙的;
  4、 拒不坦白交代罪行的;
  5、 认罪态度较差或不好的。
  (五)其他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1、 犯罪对社会影响较大或民愤较大的;
  2、 当地、当前形势需要从重处罚的;
  3、 需从重处罚的其他酌定情节。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间接正犯如何量刑 醉酒误伤他人怎么处理
  • 2.职务侵占如何量刑 拘留时间算在判刑日期内吗
  • 3.判刑后赃款不退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恶意碾压拖行致殉职,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刑
  • 4.可判处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罚金是怎么计算的?
  • 5.恶意碾压拖行致交警殉职,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刑 老汉持续4年性侵邻居幼女,最高可以判几年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9652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