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351696522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文书
文章列表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具有哪些特点 刑事案件上诉书

2022年11月17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具有哪些特点

1.送达只能是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有关机关实施的诉讼行为。送达是发生在送达主体和送达对象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送达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送达的对象是诉讼参与人和有关机关。因此,诉讼参与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递交诉讼文书或者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传递诉讼文书的行为,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送达。

2.送达的内容是诉讼文书。其中公安司法机关制作的诉讼文书是送达的主要内容,如传票、通知书、不起诉决定书、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此外,诉讼参与人制作的自诉状副本、附带民事诉讼诉状及答辩状副本、上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也可通过人民法院送达。

3.送达的方式和程序是法定的。实施送达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否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送达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是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刑事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诉讼任务能否切实完成。只有收件人按时收到诉讼文书,才能了解其中的内容,按时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某些诉讼文书只有按照法定程序送达收件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例如,当事人收到一审判决书后才开始计算上诉期限。还有的诉讼文书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收到人民法院的传票,就必须按时出席法庭,如果没有收到传票,则有权拒绝出庭。因此,严格执行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刑事案件上诉书

1.首部

包括标题、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

2.犯罪事实和证据

公诉书要写明被告人的罪名、罪状、罪证以及认罪态度。

3.结论

包括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要写明检察院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分析、认定,反映检察院对被告人所犯罪行追究法律的具体意见。

4.附项

包括:被告人的住址或者羁押处所;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证人名单及其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鉴定人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随案移送案卷的册数、页数;随卷移送的赃物、证物。

申诉人:唐某某。

委托代理人:杜-凯律师,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申诉人因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某某县人民法院渭刑某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刑终字第056号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渭刑某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刑终字第056号刑事裁定书。

2、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认定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害受害人张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审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某和张某某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张某某,故意杀人之说不能成立。具体理由如下: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某、张某某在被羁押期间,被公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逼供情况具体确定,该采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辞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应予排除。

三、张某某涉嫌犯罪时不满18周岁,提起公诉审判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判时刚刚过了18岁生日3天,审判时无法定代理人和指定辩护人在场,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疏于审查,错误维持。恳请贵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再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无罪。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唐某某

20xx年x月x日

、首部

1、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文书名称“刑事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申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诉的,申诉人仍列当事人,另起一段写明代为申诉人的基本清况,并注明其与申诉人的关系。

3、申诉事由。在规定的格式中填上相应的内容。

、请求事项

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法定事由,所以,一定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制作。首先,概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主要内容,即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裁判的理由和法律根据以及裁判的结果。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申诉案件重新审判的有关规定,对原裁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错误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申诉理以求实现请求事项。

、尾部

写明申诉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即分行写明“此致’'"xxx人民法院”或“xxx人民检察院”。附项写明“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起诉书的基本构成要素有哪些
  • 2.《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样式之一 刑事起诉书副本给不给受害人送达
  • 3.刑事发回重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解释
  • 4.不构成持械聚众斗殴 标准的刑事辩护书怎么写
  • 5.起诉书和公诉书区别 刑事案件一般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9652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