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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复议申请记录书2014 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

2019年12月6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复议申请记录书2014

  核心内容:公安部发布了最新的关于刑事复议申请记录的样式,主要需要当事人填写基本信息以外,还需要填写作出决定的机关和复议的请求,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等,以下就由为你详细介绍。




刑事复议申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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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 ;;;;;;;;;;,性别;;;;;;;, 出生日期;;;; ;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 ,住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住址;; ;;;;; ; 。)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


  原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刑事复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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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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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


  ■复议/复核补充材料通知书


  ■刑事中止复议/复核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

  在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中去,人民检察院会经过取证直接起诉的案件还是不少的。我国的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的诉讼程序,而一般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都是有一定的模板的。接下来由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


  检 刑诉[ ] 号


  被告人……


  本案由××××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 ×××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 ××××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   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二、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的唯一公诉机关,也是行使侦查权的国家机关之一,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案件的控诉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公诉权和侦查权,具体为:


  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


  凡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以外,一律由检查机关批准或决定;


  对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构成。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院绝对不起诉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绝对不会起诉的有以下六种情况: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的实施的犯罪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任何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都会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刑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没有必要再对他追究刑事。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特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或国务院的建议,经过审议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在中国,凡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中国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四种,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这些案件涉及的主要是公民个人的权益,如婚姻、名誉等,实质上是公民个人的私权,是否追究加害者的刑事由公民个人自行决定。对于这些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他有告诉权的人不提出告诉,或者提出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人民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意味着失去了追究刑事的对象,追究其刑事已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故刑事诉讼活动没必要继续进行下去,因此,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就此终止刑事诉讼。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


  以上就是对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模板的解答。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模板适用于大多数检察院起诉案件的。其内容都是检察院对案件调查取证的过程与结果的描述,是确定犯罪事实成立的。所以一般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都可以参考以上模板来书写的。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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