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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2018年5月23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人上事实婚的重婚。
  推荐阅读:
重婚如何起诉
重婚行为的认定
法官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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