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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步潮器”自平衡独轮车能否上路等一系列问题成法律盲点

2017年1月21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代步潮器”自平衡独轮车能否上路等一系列问题成法律盲点 2015-05-21 来源: 新华网 浏览次数:0只要一个轮子就能在街头 健步如飞 ,身体前倾或后倾就能加减速。街头年轻人脚下时常出现的代步潮器自平衡独轮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2014年7月4日,小飞和同学分别使用自平衡独轮车在路上骑行,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与石板房南路交叉口北侧,为追赶同学,小飞急匆匆冲过了已亮起红灯的路口。同时,一辆小轿车遇绿灯由南向北正常通过路口,小轿车与小飞身体及自平衡独轮车接触,造成小飞受伤,右胫骨粉碎性骨折等病症,经鉴定其伤情构成10级伤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小飞使用的自平衡独轮车进行了车辆类型鉴定。经鉴定,该电动独轮车的车辆类型无法确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小飞使用自平衡独轮车由西向东遇红灯通过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小飞负主要责任,小轿车方负次要责任。后小飞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官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判定小飞自己负担70%的责任,小轿车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现已生效并履行完毕,双方都服判息诉。法官呼吁,自平衡独轮车这种新型工具究竟能否上路,应该算是什么性质的交通工具,遵守怎样的交通规则,出了事故怎么分责等一系列的问题亟待予以解决。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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