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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回应IPHONE商标案败诉:不会放弃在中国市场的IPHONE商标权,将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

2017年1月15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昨天记者了解到,在中国终审败诉iphone商标案后,苹果公司表示不会放弃在中国市场的iphone商标权,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之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美国苹果公司在iphone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中败诉,一家中国公司新通天地科技有限公司获得iphone第18类商标权归属。据了解,新通天地公司是在2007年9月29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iphone商标申请,申请在国际分类第18类仿皮、牛皮、钱包、小皮夹、皮制绳索等商品上使用。这也意味着,iphone商标在中国并非由苹果垄断。

  对于iphone商标的归属,苹果在中国经历了多轮判决。法院的判决认为,苹果无法证明其所用的iphone商标先于新通天地在2007年注册iphone商标之前为中国大陆消费者所熟悉,并且法院还进一步指出,苹果直到2009年才开始在中国大陆市场正式销售iphone产品。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苹果并没有放弃异议。在一份声明中,苹果公司表示:“我们打算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我们将会不遗余力保护我们的商标权。”

  这并不是苹果因商标和版权问题在中国第一次碰壁,之前影响最大的当属和唯冠关于ipad商标所有权的官司。那起案件,最终以苹果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商标纠纷告终。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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