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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对严重扰乱法庭

2016年10月2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用)
(××××)×刑特初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本院……(写明在审理××一案中被告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或者在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时被告人公然抗拒执行的事实、情节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定罪判刑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处的具体内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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