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351696522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首次对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在押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

2016年9月30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1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原审被告人进行了提讯。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为尊重保障当事人诉权,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对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方式的改革举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首次对刑事申诉案件在押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此前,第二巡回法庭曾派员去监狱提讯另一杀人案件的在押原审被告人。

胡云腾作为审判长分别提讯了两名原审被告人,重点就其申诉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行了讯问。他重点询问了有关案发起因、经过、后果等事实证据,并对原审被告人在申诉中与原审中前后不一致的相关供述进行了仔细核查。两个原审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参加了讯问,代理律师不仅就有关案件事实对在押原审被告人作了发问,而且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问题发表了申诉代理意见。

胡云腾在提讯时特别释明,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既是第二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的一种方式,也是面对面地听取申诉案件原审被告人意见和查明申诉案情的一项改革举措。今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有上述必要的,承办法官都要坚持对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

胡云腾表示,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面对面地听取申诉人的意见或对原审被告人进行讯问,有助于进一步查清申诉案件事实,了解原审被告人或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和理由,并可以当面向他们做辨法析理和矛盾化解工作。这一做法有助于驳回申诉后促使原审被告人服判息诉。同时,如果经申诉复查后决定对案件提起再审的,也有助于合议庭下提起再审的决心。

被讯问的原审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表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给原审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的难得机会,一定会珍惜机会并配合法官调查。旁听群众也高度评价第二巡回法庭的这一做法。

相关法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婺城区提振应急精气神 甘做平安守护人
  • 2.春节体育运动受欢迎
  • 3.浦江县开展“入千村、访万户,问需求,建档案、办实事”活动
  • 4.“2018金华旅游总评榜”评选启动
  • 5.8月下旬大批全国各地赛车高手将汇聚永康 共享车辆模型激情赛事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9652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