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351696522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
文章列表

职务犯罪的追诉不应受时效限制

2016年7月30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受贿169万元人民币,曾当庭一跪,请求法官同意其边住院边接受审查的退休“副厅”、年届7旬的覃赛先最终逃不过法律的严惩。4月13日,广州中院对其作出有期徒刑13年的判决(4月14日《广州日报》)。
  覃赛先于2006年2月被捕,距当年的受贿已过去10多年,覃本人也已退休近10年。刑法规定,各种犯罪的追诉时效为20年——假如这桩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受贿案不是“东窗事发”,覃赛先只需再捱上几年,这个退休“贪厅座”就可以真正的“平安着陆”了——实在是好悬啊!
  事实上,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其特殊性,也应该实行特殊的追诉时效制度。职务犯罪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加上有些职务犯罪没有显而易见的侵害后果,使得发现犯罪的时间常常大跨度地滞后于实施犯罪的时间,部分职务犯罪的主体能轻易地度过被追诉的“危险期”。
  刑法有必要明确规定,职务犯罪的追诉不再受时效限制,而实行特殊的“永久追诉”制度,不管任何时候,都要一查到底。这样才能彻底打破腐败分子“平安着陆”的侥幸心理,差点就放跑退休“贪厅座”的惊险一幕也才不会重演。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间接正犯如何量刑 醉酒误伤他人怎么处理
  • 2.职务侵占如何量刑 拘留时间算在判刑日期内吗
  • 3.判刑后赃款不退法院会强制执行吗 恶意碾压拖行致殉职,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刑
  • 4.可判处罚金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罚金是怎么计算的?
  • 5.恶意碾压拖行致交警殉职,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刑 老汉持续4年性侵邻居幼女,最高可以判几年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9652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