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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何条件

2016年4月2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有何条件
  一取保候审是我国刑法对于不需要逮捕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要遵守一定的约束,并保证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能随传随到,但由于我国人口的流动性较大,因此我国刑法在规定了取保候审后又对可以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订立了一定的要求。
  具体条件:1、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2、嫌疑人性质显著轻微的。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审批部门认为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主要的审批部门有:公安机关的法制处、检察院的批捕处及法院。
  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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