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351696522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文书
文章列表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反诉

2015年4月16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被反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委托代理人(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告人(反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被告人×××又以自诉人×××犯××罪提起反诉,经审查能够成立。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自诉人(被反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反诉人)×××及其辩护人(委托代理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自诉人控告和请求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和反诉要点以及被反诉人的答辩,再次概述双方争执的主要问题)。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及其证据,对于互诉、互辩中关于事实方面的争执,应当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澄清是非,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的正确性)。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或被反诉人一方,或者他们双方分别构成何种犯罪,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互诉、互辩中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者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被告人构成犯罪,被反诉人无罪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处内容);
  二、被反诉人×××无罪。”
  第二、被告人无罪,被反诉人构成犯罪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无罪;
  二、被反诉人×××犯××罪,……(写明判处内容)。”
  第三、双方都构成犯罪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写明判处内容);
  二、被反诉人×××犯××罪,……(写明判处内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起诉书的基本构成要素有哪些
  • 2.《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样式之一 刑事起诉书副本给不给受害人送达
  • 3.刑事发回重审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解释
  • 4.不构成持械聚众斗殴 标准的刑事辩护书怎么写
  • 5.起诉书和公诉书区别 刑事案件一般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9652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