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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习惯的客观反映性

2014年9月7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书写习惯是一种客观存在,这种客观存在是以笔迹的形式表现出来被人们所认识的。笔迹能够充分客观地反映人的书写习惯及其在表现为笔迹过程中呈现的变化,这为研究书写习惯的形成与变化、研究各种因素对书写活动的影响、研究笔迹检验的科学方法提供了物质基础。
  不仅正常的笔迹能够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惯,就是非正常的笔迹同样也能够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这是因为书写习惯具有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决定的。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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