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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一)

2014年5月23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自诉人: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被告人: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案 由 和 诉 讼 请 求

  1、

  2、

  事 实 与 理 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 致

  人 民 法 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自诉人 :

  年 月 日

  注:1. 本诉状供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 “自诉人”,“被告人”栏,均应写明性别,出身年月日,民族,籍贯, 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身年月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3. “案由和诉讼请求”栏,应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 “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5. 自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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