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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一)
2014年5月23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自诉人: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被告人: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案 由 和 诉 讼 请 求
1、
2、
事 实 与 理 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 致
人 民 法 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自诉人 :
年 月 日
注:1. 本诉状供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 “自诉人”,“被告人”栏,均应写明性别,出身年月日,民族,籍贯, 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身年月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3. “案由和诉讼请求”栏,应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 “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5. 自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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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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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slsdy.com/art/view.asp?id=78628385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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