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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自首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打架伤人逃跑二年再自首会减刑吗

2021年8月16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认定自首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认定自首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2、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作为一般共同犯罪成员的犯罪人,如果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必须交代自己所知的同案犯的罪行,否则对“自己的罪行”的供述不可能“如实”;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尤其是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如果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必须交代整个共同犯罪的全部罪行,否则其对“自己的罪行”的供述也不可能“如实”。特别要注意的是,有的犯罪人出于掩护其他共犯人目的,有预谋地投案包揽共同犯罪的全部的,不能视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4、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全部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也应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如果隐瞒主要犯罪事实,或者以交代轻罪达到掩盖重罪的目的的,就不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5、犯罪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为自己进行辩护,提出上诉,或者更正、补充某些事实的,应当允许,不能将这些行为视为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自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有以下的表现形式:

、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

、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或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或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本意,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其亲友,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自首。实践中称之为送子归案。

、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视为自首。对于同案犯的自首,在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罪行外,还应交待同案犯的犯罪行为,才能认定为自首。这些并非涵盖一切自首的法律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对“认定自首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问题进行的解,认定自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犯有数罪时,对部分犯罪事实进行供述的,可认定自首,如果是共同犯罪的,需要供述除自己之外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打架伤人逃跑二年再自首会减刑吗

打架伤人逃跑二年再自首会不会减刑

自首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是否能减刑,还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轻伤一级,按照刑法234条的立法原则,

量刑原则应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重伤,按照刑法234条的立法原则,

量刑原则应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受害人终生残疾,按照刑法234条的立法原则,

量刑原则应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4、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甚至不足轻微伤,那么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承担行政

5、犯罪嫌疑人自首,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至于能够减轻处罚到什么程度,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在法定的原则内作出判决

6、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应依法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合理范围之内的民事赔偿主张

打架斗殴赔偿协议书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乙方:;,性别,汉族,;年;月出生,现住;。

年;月;日晚上;点,甲方保安因;与乙方发生矛盾,导致甲方保安打伤乙方;。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元给乙方。

二、乙方;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不再承担。

三、乙方;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的任何。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犯打架伤人逃跑二年再自首会不会减刑打人逃跑之后回去自首是否减刑要看具体的条件,但及时自首接受处罚才能够让自己终结惶恐的日子。犯打架伤人逃跑二年再自首要求减刑时有律师帮助,可以帮助自己更完美的处理这起案件。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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