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一、司法笔迹鉴定书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
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气味鉴别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笔迹鉴定这件事情肯定也是有头有尾的,意思就是,当初当事人向鉴定机构递交了申请书之后,等笔记鉴定机构完成了鉴定工作,也同样的应该以书面文书的这种形式通知当事人最终的鉴定结论,在鉴定书当中还会有何鉴定结论相吻合的鉴定依据。
一、司法鉴定结论能否推断
可以推断出来,推断性司法鉴定结论是对被鉴定问题作出不确定的分析意见。鉴定人作出推断性鉴定意见的基本条件是:被鉴定的问题条件差但又具备一定的鉴定条件,或者被鉴定的问题本身技术难度大,经过鉴定难以形成确定性结论。
二、对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另外,针对那些缺乏分析论证只有粗糙含糊性结论的鉴定意见书,我们也可以自行委托更加权威的鉴定机构来做出精益求情论述细致严密的鉴定意见来向法庭提交。尽管这种鉴定意见可能法官不予理睬。但对法官绝对会起到一定的影响。因为都是意见,法官更喜欢意见的分析推理而不只是口号性的结论。
对于司法鉴定的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但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必须遵循合法的原则来进行处理,所以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