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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个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的单位的范围有哪些

2021年6月29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单位与个人能否成立共同犯罪

  刑法界观点并不一致,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否定说与肯定说。

  否定说认为,根据新《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上述观点缺乏明确的刑法总则依据。因为,现在难以对《刑法》总则第25条第1款规定的;二人以上;的;人;解释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的主体。单位本身没有意识和行为,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之间不可能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此外刑法对于共同犯罪规定中的;人;再怎么扩张解释,都难以解释为单位,因为单位与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二人以上;只能解释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据此,对于若干个单位伙同实施的犯罪,应当也只能根据各个单位在犯罪的犯罪情节,分别依照有关刑法规定进行处罚,而没有必要像对自然人的共同犯罪那样,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进行处罚。另外,对于单位与自然人伙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同样没有依据以共同犯罪论处。

  肯定说认为,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这里的;人;可以理解为自然人和单位,这样就使单位共同犯罪的观点在新刑法中找到相应的刑法总则依据。既然;人;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有单位参与的共同故意犯罪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从而肯定单位可以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

  目前,肯定说占主流地位。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单位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能力的单位。

  

单位犯罪的单位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从立法本意进行分析,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可以分为三大类:注意审查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的要求。没有适格的单位主体,就没有单位犯罪。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主体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特征,把握住单位犯罪主体的法定性和特定性也就确定和掌握了认定的基本标准。

  注意区分认定是否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当某一具体犯罪的主体即可以是单位又可以是自然人时,应当从单位犯罪的意志和利益整体性去区分和判断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对于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为个人或者少数人谋取利益的,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注意把握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不同,单位犯罪中的直接人员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他主管人员和积极参加或者实施主要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直接人员及其人员范围。切忌把只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参与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一般职员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人员认定。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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