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1351696522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证据
文章列表

书证的特征 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

2021年7月29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书证的特征

  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普遍被应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

  刑事证据的审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每个证据逐一进行审查核实。在确定单个证据客观真实的基础上,判断该证据的证明力。二是在对单个证据审查判断的基础上,对全案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研究,排除一切矛盾,找出内在联系,考察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从而对案件事实作出结论。


  刑事证据的审查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每个证据单独审查,单独判断该证据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相关性、真实性。


  对比审查。对比审查是对案件中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证据材料的比较和对照,审查其内容和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能否合理地共同证明该案件事实。


  综合审查。综合审查是对案件中所有证据材料的综合分析和研究,看其内容和反映的情况是否协调一致,能否相互印证和吻合,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总体来说,对证据的审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证据的来源是否可靠;


  第二,证据的具体内容是否真实;


  第三,证据和案件事实有无必然的内在联系;


  第四,不同证据之间的关系;


  第五,证据是否充分。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没有直接证据是酒驾怎么处理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
  • 2.证据调查申请格式是什么 律师调查证据多少钱?
  • 3.刑诉证据排除规则是怎样的?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哪些
  • 4.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传闻证据规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作用有哪些
  • 5.简析物证的收集及保管 证据收集的应注意事项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1696522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