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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呢 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

2021年5月10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呢

  一、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呢

  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二、民事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如果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的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后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详细的了解,通过以上阅读我们知道了强制措施包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

×××人民检察院

               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的报告

  本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_________公安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书说明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不立案理由,经审查报告如下:……


                                   承办检察员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检察人员对公安机关按要求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进行审查后进行报告时使用。

  制作份数:1

  归卷:检察内卷1份

  主办部门:审查批捕处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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