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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刑事诉讼裁定适用的范围案件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格式是什么?

2021年5月10日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吴方平,义乌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第一审刑事诉讼裁定适用的范围案件是什么?



一、第一审刑事裁定书适用于哪些案件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自诉刑事案件,是指基层法院在接受管辖范围应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者不需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发现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可以裁定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


2、中止审理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被告人逃脱,或者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可以裁定中止对案件的审理。


3、终止审理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项的规定,裁定终止审理。


4、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在审理过程中因自诉人的自诉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或者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同被告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


5、补正裁判文书,即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本院发出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或刑事调解书,发现有个别错误或遗漏之处,裁定予以改正、补充。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标题。要写明“x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案号。仍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写:“x刑初字第x号”。


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如准许自诉人撤诉的裁定,写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地址、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案件由来项。应写为:“自诉人xxx与xxxx年xx月xx日以被告人xxx犯xx罪,向本院提起控诉。”


正文要用简洁、明确的文字,写明裁定书要解决的问题。


2、正文


事实。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简要写明自诉人申请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事实和理由。


理由。驳回自诉的,写为:“本院认为……。”


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写为:“本院认为……。依照……。”


中止审理的,写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


终止审理的,写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死亡。据此,依照……。”


裁定结果。驳回自诉刑事案件的,写:“驳回自诉人xxx对被告人xxx的控诉”。


准许自诉人申请撤诉的,写:“准许自诉人撤诉”。


中止、终止审理的分别写为:“本案中止审理。”“本案终止审理。”


3、尾部


驳回自诉的、准予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交代上诉权。


终止审理的,写明“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合议庭成员署名、院印。


裁定决定的日期。


书记员署名。


在法院审理刑事诉讼相关的案件当中,一般都是会出现一审和二审的情况的,对于一审也有很多的刑事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一般都是在自诉案件,中止案件和终止案件当中发生。刑事诉讼裁定的使用可以更好的分配法律资源,让法律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格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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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分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经济案件,再遇到的纠纷中,也会出现刑事附带民事的这种相对复杂的案件产生,在这种情况中的诉讼状也有不同的写法。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格式是什么的律师做了相关的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


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样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关xx,男,1984年5月2日生,汉族,住四川省德昌县xx村15号。身份证号:513424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王xx,男,1982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剑川县人,联系电话138872xxxxx。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42416.82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7月4日晚,梁xx、李xx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经营的“夜来香”美容美发店消费。消费后,三人无故拒付费用,并叫来多人在美容美发店门口闹事。被告人王xx被叫到现场后,不问事情缘由,不听原告解释,即对原告关xx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剑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1、 鼻骨骨折,断端稍塌陷;2、 右侧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错位0﹒5米。 经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九级伤残等级。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关xx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13476.00元、医疗费3090﹒82元、误工费2250.00元、护理费5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0元、营养费500.00元、交通费1000.00元、鉴定费 110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00元等,共计 42416.82元。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依法应由被告王xx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沈剑馗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王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关xx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

文章来源: 义乌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吴方平 [义乌市]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6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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